管理制度

徐州师范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关于成教学员上课期间遵守课堂纪律的有关规定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8-07-19浏览次数:1121

徐州师范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关于成教学员上课期间遵守课堂纪律的有关规定

 


徐师大成发[2007]5号

  为加强教学秩序管理,营造良好的课堂氛围,保证教学活动正常进行,根据《徐州师范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员守则》、《徐州师范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员学籍管理办法》,现就学员上课期间有关课堂纪律规定如下:
  1.提前上课时间10分钟进入教室,做好上课前的学习准备。
  2.着装得体,举止文明,不得穿拖鞋或露肩、露胸服饰进入教室。
  3.认真听讲,积极思考,尊重教师,服从教师管理。
  4.上课期间关闭手机,不得大声喧哗或交头接耳,不得来回走动,有急事应先举手征得教师同意方可离开教室。
  5.上课期间禁止抽烟。
  6.下课铃响时,应先听教师宣布下课,方可离开教室或原地休息。
  7.有事不能上课,应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处理。
  
  
  二○○七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