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徐州师范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员证使用管理规定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8-07-19浏览次数:554

徐州师范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员证使用管理规定

 
  
  一、新学员入学后,由所在班班主任负责集体办理学员证。要求使用二寸正面免冠近期彩色照片,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经成人教育学院教学科审核、加盖学校钢印和成人教育学院注册章后,方可使用。
  二、学员证是证明学员身份的重要证件,仅供在校学员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不得私自涂改。
  三、学员面授学习期间应随身携带学员证,报到注册、出入校门、课程结业考试须出示学员证。对违犯学院管理规定又不听从教育的学员,管理人员和教师有权扣压其学员证并作进一步处理。
  四、学员应妥善保管好本人学员证,防止遗失和损失。如有遗失,须由本人到报社声明挂失,并持声明挂失的报纸到教学科补办。如因污损而无法继续使用,须持损坏的学员证内芯到教学科更换新证。补换的学员证亦须在加盖学校印章及各学期注册章后方可生效。
  五、学员证遗失补发后又找到原证时,应将补发的学员证及时交回教学科。一名学员不得持有两个或多个学员证,若持有两证弄虚作假,一经查出立即没收,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