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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师范大学关于函授、业余学员习题作业的有关规定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8-07-19浏览次数:543

徐州师范大学关于函授、业余学员习题作业的有关规定

 
  一、作业是指导学员自学、检查学员完成学习进度和掌握教材程度的一种方法,也是考查平时成绩的重要依据。通过作业,使学员达到进一步巩固所学知识并提高运用所学的知识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学员必须认真、独立、按时地完成作业。作业分平时习题作业、阶段测验作业和考查课程结业性的考查作业三种。
  二、平时作业、阶段测验作业,为课程成绩考核的一部分,占总分最多不超过20%。考查课程的结业考查作业成绩,将是评定本门课程结业成绩的主要依据。
  三、各类作业上交有效期限,是从授课教师布置作业之日算起至教师规定的作业上交时间为止,过期以零分计;作业完成量不足一半的,不能参加这门课程的结业考试;不做作业者本门课程必须重修。
  四、作业可以根据授课教师要求面交、挂号邮寄或以电子邮件形式送交授课教师本人。作业上除了写清学员所在班级、专业、学号和姓名外,寄交作业的信封上要写明老师的单位(系科)、姓名及学员的任职单位。
  五、不同课程的作业,不能合在一起寄,要分别寄给有关任课老师。
  六、挂号邮寄作业的存根及面交作业时老师的收条,都应妥为保管,以备查。
  七、学员如不按上述要求按时寄交作业,或邮寄途中作业丢失,一律按作业未交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