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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09年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新增专业(办学形式)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9-09-04浏览次数:388

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09年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

新增专业(办学形式)的通知

苏教高[ 2009]25号

有关高校: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专业建设指南》(苏教高[2007]3号)文件精神,我厅近日组织相关专家对我省64所高等学校2009年申报的237个成人教育新增专业(办学形式)进行了审议,共有164个新增专业(办学形式)符合设置条件,现予以公布。
  希望有关高等学校切实加强成人高等教育新增专业(办学形式)的内涵建设,充实师资力量,完善办学条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办出专业特色,提升专业水平。各高校在安排新增专业的招生计划时要量力而行,以条件定规模,确保新增专业的人才培养质量。我厅将进一步加强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新增专业(办学形式)建设的视导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专业将限制或停止招生。
  附件:2009年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新增专业(办学形式)汇总表.xls

 

                    二○○九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