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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届(2010级)毕业生成人学士学位申请、授予工作程序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9-02    文章作者:    访问次数: 1451
 

关于2012届(2010级)毕业生成人学士学位申请、授予工作程序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各分院站点、各位学员:

我校2012届(2010级)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现在开始,请认真依照徐师大成〔20111《关于做好2011届成人高教学士学位申请、授予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办理学位申请工作。请各分院站点务必于2012920日前将《徐州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12届学士学位申请学员统计表》和申请学位学员的论文(纸质)1份寄送至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以便安排论文答辩。

附件一:徐州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12届学士学位申请学员统计表

附件二:徐师大成〔20111号文件: 关于做好2011届成人高教学士学位申请、授予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江苏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

2012.9.2

附件一:

江苏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12届(2010级)学士学位申请统计表

函授站点名称:

专业

学号

学员姓名

性别

毕业论文题目

备注

 

 

 

 

 

 

 

 

 

 

 

 

 

 

 

 

 

 

 

 

 

 

 

 

 

 

 

 

 

 

 

 

 

 

 

 

注: 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邮箱:jwzl@xznu.edu.cn

 

附件二:

关于做好2011届成人高教学士学位申请、授予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徐师大成〔20111

有关学院和部门、各函授站点、各位学员:

  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决定,我校成人高等教育2011届毕业学员本科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将严格按本通知规定程序进行,请各函授站点、各位学员认真依照规定程序办理学位申请工作,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规定做好学位授予资格的审查评议工作。

  一、受理申请

  凡我校2011届成人本科毕业学员,符合成人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应填写并直接或通过所在函授站点向成人教育学院提交《徐州师范大学成人高教学士学位申请表》申请授予学士学位。成人教育学院统一受理学位申请。

  二、资格初审

  1. 成人教育学院依据《徐州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对提交申请学员的学业成绩和表现等第进行初审。

  2.各独立组织教学的函授站点,在毕业班级最后一个学期结束时,对申请学士学位的毕业生,逐一核实学业成绩和表现等第,提交符合条件学生的名单,同时将各项考试成绩及毕业论文于2011320日前报成人教育学院。

  三、学位论文答辩

  通过学业成绩和表现等第初审的学员由专业所在的我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学位论文答辩。独立组织教学的站点,如同一专业申请学位人数达到10人及以上,可申请设立学位论文答辩点组织答辩,并接受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检查指导。

  四、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复审评议

  通过论文答辩的学员,其学位申报材料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复审评议并签署意见。成人教育学院将通过复审评议的申请材料汇总后报学校教务处。

  五、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

  由教务处将通过以上程序的学位申请材料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最终评定学士学位。

  六、经费问题

  1. 经费标准及来源

  支付标准:学位论文指导、答辩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复审等工作的经费支付标准为300/人。其中,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复审等工作的支付标准为100/人,学位论文答辩费用为200/人。

  经费来源:学校本部和学校直接组织教学的函授站点,所需经费由学员所在专业学院分成经费承担;独立组织教学的函授站点,所需经费由学校从成教上缴经费中按100/人支付,由学员所在站点在分成经费中按200/人支付。

  2. 经费拨付及使用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复审评议独立组织教学函授站点学员学位申请材料的工作经费(100/人),由成教院直接拨付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所在学院分配使用。

  独立组织教学的函授站点学位论文答辩费用(200/人),50%拨付给组织学位论文答辩的函授站点作为答辩费用;另50%用于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派员赴站点组织、主持或检查答辩工作的交通、住宿及差旅补助费用,由成教院负责管理使用。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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